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罢2单视角齿光机更新项目
已由(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将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X光机拆除、搬运及安装至2号航站楼的13条通道上,以及相关涉及到的滑台等设备设施拆除、搬运及安装,验证台等设施拆除及安装,电气配套改造等工程。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30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将首都机场1号航站楼X光机拆除、搬运及安装至2号航站楼的13条通道上,以及相关涉及到的滑台等设备设施拆除、搬运及安装,验证台等设施拆除及安装,电气配套改造等工程。
2.6 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181377.40(略)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以下二种资质之一(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0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0
年11
月~2021
年10
月期间连续叁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2018
年1
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1(略)(含)以上的安检新建或改造施工业绩(不包括以工程分包合同承揽的施工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18
年1
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
年12
月8
日至2021
年12
月10
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
(略),售后不退。
参选人缴纳比选文件及资料费应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航咨询电子发票”支付并开具发票,成功后须将相应截图发送至
。
5.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1年12
月13
日12
时00
分前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2
月17
日09
时30
分,地点为北京(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