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叠闯颁窜202
2
-0
1
招租公告-大兴南航城3号楼五层
西北侧
区域
一、
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大兴南航城3号楼五层西北侧四间办公室区域出租
(二)项目编号:
BJCZ202
2
-0
1
(略)/㎡/天
(四)出租面积:
四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280.17平方米
(五)租赁期:
叁年(含)以内
(六)房屋出租用途:办公
(七)信息公告时间:202
2
年1月
11
日
(八)公告信息披露期:公告发出之日后10个工作日
(九)项目(略)
高航
联系(略)
(略)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一)出租方名称:(略)
(二)出租方资产执管人:(略)北京分公司
(叁)房屋权属:(略)。该房屋由(略)出资建设,截止公告发布日该房屋暂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四)房屋坐落位置:河北省廊坊(略)
(五)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2019年6月竣工。
(六)建筑面积:
280.17平方米
(七)房屋用途:
办公
(八)装修水平:
室内为中等装修
叁、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二)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叁)租金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不收取押金。
(四)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房屋租金包含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网络服务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使用用途要求:办公
(六)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是
经出租
方资产执管单位
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
后
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
建筑
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
。如承租人的施工改造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取得
政府相关部门书面审批意见
,则承租人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活动的合法合规,因承租人施工组织活动而造成的相关违法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改造后的区域需经资产执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七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
书(详见附件
1
)后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公司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3.
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4.
出租方
可以按照
承租方办公
人员需求给予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权限
,
如果后续地下停车场的车位饱和,
出租
方有权向
承租
方主张收取停车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停车费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30日内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停车权限。
5.
目前暂定的房屋出租价格5.3(略)/
平方米/天为暂定价,如后续南航集团完成的评估报告备案稿价格高于该价格,则承租人须以备案后的价格与出租人重新签署补充协议。
(八)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公司或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2.
正规年检公司无不良记录,以公司信用信息网为准。
四、披露信息
(
一
)
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二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叁
)
信息披露渠道:南航招标采购网
(
四
)
遴选方式:信息披露期内仅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出租方有权依情况组织二次报价)。如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则依据意向承租方递交的《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的其他承诺以及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条件的接受程度,由出租方综合评议后确定承租人。
(
五
)
承租申请书的递交: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承租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略)
五、项目附件
附件1:《房屋承租申请书》
附件2:项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