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资格预审公告
由(略)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略)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活动,拟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相关经验的规划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不超过7
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规划设计方案。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项目位置:河北雄安新区
项目规模:
总占地约
2200
亩,建设用地约
1500
亩。地上建筑面积约
1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超过
45
万平方米。
设计任务:(略)雄安校区总体规划。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
60
天左右。
2.
主办单位、
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略)
征集组织机构:(略)
3.
征集联系
(略)
地
址:北京(略)
6
号楼
邮政编码:
100089
联
系
人:徐兴华、郝晴、马晓新、邢亚利
联系(略)
86-10-(略)-256
、
812
传
真:
86-10-(略)
E-mail
:
(略)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且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
4.2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
承担本征集项目
的专业技术能力,并须具有
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
4.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公司资质。
4.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规划
设计机构
须依其所属国家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规划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须参照
4.3
条款规定组建联合体应征。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1
联合体的各成员(成员的数量不应超过两家)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5.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其承担征集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
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
资格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资格等级。
4.5.3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资格预审。
4.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略)站(
www.bkpmzb.com
)下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9
日
09:00
至
4
月
24
日
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略)网站
将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09:00
开通。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应征申请人需先(略)站(
www.bkpmzb.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
Word
版本
E-mail
至征集指定邮箱
(略)
或(略)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应征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应征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准备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之前(略)
7.
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略)网站(
www.
bjfu
.edu.cn
)和(略)网站(
)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上述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
A3
版面设计文册、
A0
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模型和应征规划方案着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3 (略)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着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1.5
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6
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分档设置,
主
办
单位将向递交了有效应征规划
设计方案但未被推荐为优胜规划设计方案的应征人支付补偿金人民币80(略)(含境内外的各项税费);被推荐为优胜规划设计方案的应征人的补偿金见资格预审文件。
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再支付补偿金:
(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中选规划设计方案的产生
本次方案征集将选出
3
个优胜规划设计方案。
主办单位将对优胜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考量,从中确定一个中选规划设计方案。该应征人应按照主办单位意见和政府部门相关意见对中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整合,最终完成(略)雄安校区校园总体规划方案。
8.4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5
语
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