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营销委华北营销中心
(
以下简称
“采购人”)
现对
华北营销中心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服务项目
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
1、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华北营销中心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服务
。
1.2
项目
编号
:
颁窜(略)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位: 批 )
| 单价限价
(单位:(略) ,人民币 )
| 总价限价
(单位:(略) ,人民币 )
| 备注
|
1
| 评聘服务
| 1
| 49999.99
| 49999.99
| 税率6%
|
合计
| 49999.99
| |
注
:
1、
以上均为
含税
价。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
,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
(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
地点及
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 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1
| 评聘服务
| 北京
| 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 提供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
下载本
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
报价
的
供应商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含港澳台
)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意:须
提供营业执照
扫描件
,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
完整
经营范围的,
还须
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公司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及
港澳台
地区
注册的
供应商
,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
/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
扫描件
及中文译本
,
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
2.2
供应商
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
谈判
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
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
授权
。
(
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
,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
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
等
);经销商
须
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
授权书
。
)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实体
,
应当主动回避,
不得参加
本次
谈判
。
2.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20
19
年
8
月
1
日
至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
供应商
在经营活动中无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信息”。
(
注意:须
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
或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注意:须
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
。
(注意:
仅以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
或信用中国网站
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
文件
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公司、港澳台地区公司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日
前已被移除
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谈判
。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
本次
谈判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
供应商
不具备
谈判
资格,
(谈判小组)
评
审
委员会有权
认定
其
不具备
谈判
参与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
供应商
提交的相关
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
成交供应商
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谈判采购
之日起
3
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
谈判文件
时间: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选择项目
下载谈判文件
;否则将无法
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
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
、
响应
文件
的递交
4
.1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第一次
报价
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8
月
8
日
1
7
时
00
分
,
供应商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响应文件
。
4.2
逾期
上传
的
响应文件
,
采购
人将
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略)
营销委华北营销中心
地址:
北京(略)
10号
(略)
100020
(略)
:
李女士
,
(略)-813
贰惭础滨尝:
(略)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
/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管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
文件
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
/系统)(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北京(略)
10号
招标代理机构(略)
李先生
联系(略)
(略)-817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
部门
(或系统提交):
(略)
营销委华北营销中心
联系
地址
:
北京(略)
10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略)
(略)-81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48小时 前提出异议
|
采购 文件 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小时内 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 文件 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