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国门公寓安防系统改造项目
已由(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对首都机场国门公寓的安防系统进行改造。
(略)
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1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1
年8
月~2022
年7
月期间连续叁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自2019
年1
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略)(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
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并注明工程竣工时间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本)
(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19
年1
月1
日至参选截止日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2
年8
月4
日至2022
年8
月8
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北京(略)
持单位
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及资料售价200(略),售后不退。
5.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2
年8
月9
日16
时00
分前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8
月16
日09
时30
分
(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