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奋力开创
副中心
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为医保基金安全
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根据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保障基金监管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拟聘
用
第叁方机构协助我
局
开展
基
金监管数据分析及现场检查工作
。按照
区财政采购要求
和
比选相关办法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叁方比选的方式确定参与服务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服务机构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
要求
(一)项目内容:
医保基金监管数据分析及现场检查
(二)检查范围:参与现场检查辖区内64家定点医疗机构。
序号 | 医疗机构基金结算量(2021年城镇职工) | 数量 |
1
| 基金结算量3亿以上
| 1
|
2
| 基金结算量8000万至3亿之间的
| 5
|
3
| 基金结算量2000万到8000万之间
| 19
|
4
| 基金结算量1000万到2000万之间
| 17
|
5
| 基金结算量300万到1000万之间
| 22
|
6
| 基金结算量300万以下
| 10
|
7
| 基金结算量300万以下(只需要数据分析)
| 26
|
8
| 2022年6月1日新增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分析检查)
| 12
|
(叁)检查方式:第叁方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分析人员对
定点医疗机构
贬滨厂数据进行智能审核
分析,精准锁定疑点数据。按照区医保局统一组织和分工的方式分为叁个检查组,根据医疗机构基金申报情况及性质,每组至少配备2名医学背景人员及1名财务专业人员,根据疑点数据通过现场检查处方、病历、化验记录单、治疗记录单、库房记录单等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
:
按照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1〕20 号)
文件精神及工作
要求
,
专项整治工作以打击“叁假”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专项整治4个重点领域。
1.门诊管理检查内容:是否存在参保人员非实名制就医;是否按要求履行代开药制度;是否违反物价规定收费;是否存在医生工作站非实名使用;诊疗项目是否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是否存在处方
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等问题
。
2.住院管理检查内容:是否诱导住院、非患者本人住院问题;伪造虚假医疗文书;超医保限制支付范围用药;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问题。
3.药品管理检查内容:是否存在药品及耗材进销存账目混乱;是否执行药品阳光采购相关规定;药品及耗材登记记录是否存在缺失情况。
4.财务管理检查内容:医保基金相关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购销发票等资料。
5.信息管理检查内容:是否存在信息系统管理不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叁大目录库维护不准确;未按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等情况。
6.医保结算数据分析:
筛选明显错误的药品、诊疗、耗材
信息
;
分析医疗收入及耗费异常指标。
(五)工作时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最终工作报告,原则上不超过40个工作日。
二
、参与
单位
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近
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
具有相应业绩。
叁
、比选文件要求及工作流程
(一)自行制作
比选
文件并按标项报价,报价总金额小于
100万。
(二)比选文件内容必须包括:
1.
公司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服务内容、方式、人员配置。
3.
权责、保密等制度。
4.
对既往参与国家医保局、北京(略)
(叁)所有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文件
袋中,并用封条加盖密封章密封,且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名称、(略)
(四)比选文件提交时必需提供与标价内容相对应的内容清单及价格。
(五)我方对于不中
选
单位、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比价过程中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中选结果将在网站公示。
(六)
本次比选对意向服务机构报价、服务质量、经验、信誉、承诺、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择优选择中
选
单位。
(七)
如发现比选过程中存在有失公正或违法违规情况,可及时向比选工作组办公室((略)
(略)
)反映。
四
、结算方式
确定服务机构后与我局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50%
服务费用作为乙方项目启动及开展经费;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综合项目运行效果及服务情况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五、
项目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公示时间
:
20
22
年
8
月
1
日—20
22
年
8
月
7
日
;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
20
22
年
8
月
1
日—20
22
年
8
月
12
日。
(二)比选
文件提交(略)
286号通州区
医疗保障
局。
(叁)
(略)
;
联系(略)
(略)
北京(略)
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