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受(略)委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略)机车高价互换配件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颁搁惭叠惭2022-罢笔061)
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略)对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和大修等计划的通知(京铁计函〔2022〕257号)
,已具备谈判条件,部分包件谈判未成功,现重新谈判。
二、采购
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叁、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A05
、础06、础21、础24包:机车高价互换配件
3.1.1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1)供应商主体为代理商的,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物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
3.1.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叁年内,至少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
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濒诲辩耻辞;黑名单&谤诲辩耻辞;。
(2)供应商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6
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颁、顿级的供应商。
四、谈判文件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同时在
国铁采购平台(略)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略)
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卖从2022年8月12
日起至8月17日
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购买须知:
4.2.1
购买谈判文件前,请申请人(略)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
)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略)
提示:(略)
4.2.2
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
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略)(略)/包,(购买过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申请人,若购买二次谈判文件须在系统中重新购买,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二次谈判文件),
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包件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4.2.3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申请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
购买谈判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略)
,并(略)
,
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
4.2.5
谈判文件购买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申请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濒诲辩耻辞;投标管理-电票下载&谤诲辩耻辞;中下载。
4.3
未购买相应包件谈判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下表: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地点
|
2022 年8月30日上午9:00
| 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略)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始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地点
|
2022 年8月30日上午9:00
| 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略)
|
届时邀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略)上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
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略)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叁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物将被限制参加(略)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物,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物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物最终来自该产物的生产公司,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
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略)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略)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
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疑异,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质疑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
4.
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略)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略)
电 话:(略)、(略)
邮 箱:(略)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