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基本概况及采购内容
2024-2025年(略)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服务。
二、承办单位资格要求
1. 应征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不能是被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五年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4. 具备相应的人员储备和管理培训;
5. 具备相应的设施、器材等物资供应能力等;
6.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或教育类同行业物业服务管理经验的优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叁、项目预算及服务内容需求
(一)预算金额:49万(人民币)/年
(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终止,合同签署1年。合同到期后在经费保障的情况下续签2年,一年一签。
(叁)服务内容要求:
1. 服务时间: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终止,为期1年;
2. 服务人数:共4人,其中前台2人、保洁2人;
3. 服务内容:前台负责基础的行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来访(略)
4. 其他:应征单位负责前台和保洁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税金、酬金等有关劳动合同的费用及责任。负责保洁消耗品的供应。
四、接受报名时间及截止日期
1. 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
3. 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将被拒收。
五、报名提供的资料
1. 资质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物业管理相关的资质证明;
2. 项目预算:完成本项目需要的预算资金。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材料;财务相关资料,包括银行账户信息和税务登记等资料。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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