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服务商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应答服务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成交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略)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应答服务商
2.1 采购单位:(略)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答服务商为合格的应答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略)(含)以上的运输机场安全咨询评估相关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用户公章。)
2.2.3 应答服务商应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机场运行、机场安全管理等专业工作背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2.2.4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服务商目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5 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2.6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2.2.6.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2.6.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2.6.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2.6.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资金来源
3.1 公司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应答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应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应答服务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应答服务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组。比选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应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应答服务商发出。
5.2.3 为使应答服务商准备参与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比选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叁、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略)
电子(略)
(略)
(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略)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
1. 需求描述
跑道安全是机场运行的核心安全,《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民航规〔2024〕11号)中明确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跑道安全评估。首都机场面临人多、车多、航班多等复杂的运行环境,跑道安全管理的任务尤为艰巨。
通过评估全面梳理跑道侵入防范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从根本上提升机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2. 具体工作内容
按照局方要求,针对首都机场运行特点,开展跑道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1 目视助航设施设置,包括:助航灯光、标志与标志物、标记牌等。
2.2 跑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跑道侵入防范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事件报告与统计、定期评估与持续改进、跑道安全小组运行情况等、防侵入培训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
2.3 人员资质、车辆准入,包括:跑道区域检查、通讯与监视、空侧车辆人员管理、上跑道作业要求、热点识别工作、冲突多发地带管控等。
2.4 不停航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区域管理、通向施工区域的限制措施、变更管理等。
2.5 应急管理,包括:法规与制度、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处置与响应、应急培训与演练、经费与保障、应急中的风险管理等。
2.6 技防系统的应用,包括:一般要求、跑道道口的控制措施、车辆、人员监控系统等。
2.7 其他内容,包括:隐患风险管理、外来物管理等。
二、服务要求
1.1 评估工作主要依据以下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2)《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3)《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4)《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5)《中国民航跑道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6)《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
(7)《运输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厂惭厂)建设指南》
(8)《机场使用手册》
1.2 研究途径及要求
1.2.1 人员配备要求
提供固定的评估服务团队,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
1.2.2 研讨会议
组织专家开展研讨会至少两次,进行研讨评估。
*1.2.3 通过对机场的跑道安全管理工作系统性评估,总结机场当前跑道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2. 其他要求
2.1 参选方应配合并通过比选方安全准入等培训,保证其符合比选方的安全准入要求;
2.2 本项目人员须进入首都机场控制区内工作,相关人员须办理隔离区证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办理完成,办理证件的相应费用应在报价中进行综合考虑。
2.3 参选方应配合比选方对其提供服务的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审核。
叁、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项目费用构成
(1)该项目价格费用主要包括调研费用、研讨及咨询费用、报告编制费用等,上述费用包含人工成本、工具设备使用费、保险费、证件费、加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开展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因为项目开展提供其他费用。
(略)整),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号条款如一条不满足,则视为参评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