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础笔惭配电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项目已由(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比选人为(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础笔惭配电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工程,在APM配电系统4个配电站和27个现场轨道配电箱等区域实施,具体包含PDS室自动化屏、UPS输出柜、ATS柜、UPS电池柜、加热柜、主进柜、电容柜、馈出柜、母联柜、PLC柜、MCC柜、ATC配电柜、轨旁配电柜、道岔控制柜等。本工程完成后将实现对整个轨道配电系统全面监测。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2日历日(机场运行管控、应急保障或任务、航班延误、政策、天气等因素造成工程地点不适宜开工的,视为非有效工期,因前述原因造成工程中止的,比选人可对工期进行顺延或调整,参选人应按比选人或监理人通知的时间中止和继续施工。非有效工期期间,参选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参选人在非有效工期期间内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参选人无权另行主张。)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础笔惭配电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1)或(2)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2年或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3年6月~2024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略)(含)以上弱电系统工程(包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或机电工程(包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施工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项目内容(须体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合同金额、竣工日期等相关信息,并附有效的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业绩认定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上显示日期为准。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缺陷、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略),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略)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