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4-07-05在中国国际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多式联运客运枢纽及铁路养护项目”,这笔贷款的其中一部分费用拟用于采购钢轨探伤车。本次招标向来自于亚行合格成员国的投标人开放。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于亚行贷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亚行已批复招标文件,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2-2420颁滨罢颁7005
招标项目名称:多式联运客运枢纽及铁路养护项目钢轨探伤车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略)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钢轨探伤车 | 3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一、合同违约历史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因承包商违约而导致的合同未正常执行的情况。
二、因执行投标保证声明触发的暂停投标
根据滨罢叠4.6规定,投标人未因执行投标担保声明而被暂停投标。
叁、未决诉讼
投标人所有可能影响其净值和/或流动资金的未决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件(如有的话)均应视为投标人已败诉,然后计算出的涉诉总金额不应高于投标人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的50%。
四、合同经验
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要供应商成功完成至少一个铁路项目合同,该合同与所投包件货物相似。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得低于:
(略)等值
(略)人民币)
相似的定义:
搁惭-5包:钢轨探伤车或综合巡检车
五、技术经验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最终用户证明。国内投标人提供的证明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运营管理铁路公司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出具(非国铁集团及所属公司作为最终用户的,应由最终用户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国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由相关铁路主管部门或铁路公司出具。证明:
所投货物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的供货业绩,已投产至少1年,在铁路行业已售出至少一台类似型号和规格的设备,且稳定可靠运营至少一年,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非国铁集团及所属公司作为最终用户的,应由最终用户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出具的最终用户证明(主管业务部门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类似设备的型号和规格是指:
搁惭-5包:钢轨探伤车或综合巡检车
最终用户证明上必须列明产物名称、型号和数量,以及货物的运营时间。
2、对于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在国内生产的需要许可证或行政许可或认证的产物,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外国制造货物,如果按照中国有关规定需要进口许可证,投标人或其国内代理商(包括售后服务代理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取得进口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第六章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由独立检测实验室或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需要)。
六、生产能力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证明其能够按照第六章“货物需求”中的供货进度表提供买方所要求的货物的型号、尺寸和数量。
七、历史财务状况
提交过去叁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未要求,则提交买方可以接受的过去叁年的其它财务报告,以证明投标人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作为最低要求,投标人2022年的净资产(即总资产减总负债的差值)应该是正数。
八、运营规模(年均营业额)
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低年平均营业额,即过去3年内(2020-2022)的已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收到的付款总额的年平均营业额,不能低于:
(略)等值
(略)人民币)
九、现金流能力
投标人拥有或获得的流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足以满足现金流量要求的资金,需满足:
(略)等值
(略)人民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07-0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8-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1500/$2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20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略)
开标地点:北京(略)
6、联系方式
(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86-28-(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8451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略)):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人民币):(略)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