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窑尾氨逃逸在线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2、项目内容: (略)窑尾氨逃逸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3、采购数量:
运维设备:运维窑尾氨逃逸监测设备2套。
4、技术要求: 1、运维内容和要求:乙方负责建立站点设备系统正常运转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如岗位人员责任制、维护规程、仪器故障处理流程、应急响应方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按照各种制度、规程和工作流程的要求做好工作记录,以及仪器的维护保养记录和工作数据记录。
2、参考《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贬闯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规范(试行)(贬闯76-2017)和其他相关要求,对站点设备进行运行和日常维护,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站点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其中具体要求如下:
(1)为及时解决设备故障必要时报价方需按甲方要求设置长期驻厂人员,必要时并配备备机,以上要求不增加额外费用;
(2)服务人员的定期巡检服务(不少于1次/周);
(3)按照标准进行定期校验和校准服务(1次/周);
(4)若氨逃逸仪监测数据出现漂移或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校准及维修服务;
(5)24小时热线接听;
(6)设备耗材及易损件的更换清洗要及时并保质保量;
(7)随时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到厂配合检查;
(8)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周期为一年,报价含备件费等一切费用。
3、 乙方负责备有适当的备品备件库存,以保证仪器故障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进行更换。
4、乙方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氨逃逸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5、乙方负责建立现场各种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生产厂家、系统和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监测仪器校准、监测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校验记录;仪器设备的检修、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所用记录保持清晰完整。
6、乙方负责建立站点设备运行状况责任制度,必须保证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准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当发现站点周边可能存在危及站点设备安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向甲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8、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出具故障报告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6、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运维服务满一年期限后,10个工作日内,报价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磐石公司正式挂账后通过电汇、承兑、抹账或抵物的方式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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