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10-2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事务所服务。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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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所有委托事项,并提交全部成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略)(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名机构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组建至少2人的对接服务团队,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负责项目对接。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禁止转包或者分包。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略)件内控管理,需委托会计事务所协助做好本单位内控工作。负责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对救助案件进行合规审查,根据问题和可能存在风险给出改正意见或方案,做好相关内控绩效评价;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监督执行;协助开展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基础财务的工作质量并出具相关报告。
本项目控制金额为(略)。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响应。
一、业务目标和范围
负责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对2025年救助案件卷宗逐一进行合规审查,根据问题和可能存在风险给出改正意见或方案,核查时间为每季度核查上一季度救助案卷,做好相关内控绩效评价;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监督执行;协助开展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并出具相关业务报表;协助编制当期财务报告。
2026年1月20日前出具2025年度内控绩效评价报告、协助完成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要求,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当期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出具审阅报告;2026年3月15日前出具2025年业务档案核查报告;每月结束后7日内协助完成当月业务报表相关工作。
二、其他需求
1、每月坐班不少于2个工作日(至少1人),具体时间由管理中心安排,工作时间同管理中心工作时间一致;
2、按要求不定期参加管理中心会议;
3、梳理管理中心财务清单,协助出具相关书面材料,为管理中心工作提供支持。
4、对管理中心内部日常工作给予相应规范性意见建议。
5、参与管理中心其他重大项目的合规审查,按管理中心要求协助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6、在服务期间应当遵守管理中心的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中心安排的工作。
7、中选单位为项目完成主体单位,不得委托分支机构。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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