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21〕10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交易,其对象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形。该地块为划拔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文件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地价评估。
现拟通过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通州区通胡大街15号院7号楼地块”的地价评估机构,(略)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服务事项主要为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通州区通胡大街15号院7号楼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水平及政府土地收益提出专业的评估服务。自接受(略)委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二、预算金额
(略),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叁、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将根据单一项目报价、资质等级、同类项目服务业绩、人员配备及拟派项目团队、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叁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工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土地或房地产评估资质,熟悉土地估价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提出专业政策技术建议等;
5.保密要求:受托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相关附件仅提供给委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对外提供。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比选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领取比选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应为书面形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必须密封及胶装,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提交(略)
七、比选结果确定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1家拟委托的土地估价机构,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相关责任及违约处理
中选机构应对出具的评估结果负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供评估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要求,如出现拒绝服务、违反保密要求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评估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等问题,我分局有权重新选取委托评估机构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