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北京分公司北航村不动产咨询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略)北京分公司后沙峪基地保障部现对北航村不动产咨询服务进行竞价采购。
1、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北航村不动产咨询服务。
1.2
项目编号:
颁窜(略)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单位:项)
| (略),人民币) | (略),人民币) | 备注
|
1
| 北航村不动产咨询服务
| 1
| 北航村不动产出租首年租金 *3%
| 18
| |
合计
| 18
| |
注:
1
、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
=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
*(1+
新税率
)
。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
(
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
)/(1+
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报价限价(费率)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北航村不动产咨询服务
| 北京(略) 7 号(北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完成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略)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物
/
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略)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公司、港澳台地区公司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
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
3.4.6
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
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略)
地址:北京(略)
B
区裕华路
27
号
(略)
(略)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2.2.1
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北京(略)
B
区裕华路
27
号
(略)
联系(略)
(略)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北京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
联系地址:北京(略)
3
号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略)
(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竞价 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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