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加强铁路基础设施检测能力,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代理机构
”
)受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以下简称
“
采购单位
”
)的委托,就其
“
铁路基础设施检测技术和数据评价技术专项研究合作单位遴选项目
”
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遴选一批专项研究合作单位。项目编号为:
(略)9076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
本次公开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叁、合作范围及合作期限
合作范围:本项目共分七个专业(钢轨探伤技术、供电检测技术、电务检测技术、数据分析技术、轨道管理研究、隧道检测和数据评价技术、轨道检测技术),申请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申请一个或多个专业(部分专业须明确细分方向)。经遴选确定的合作单位,可受采购单位委托开展专项研究合作工作。专业、细分方向及
本专业资质能力要求
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合作方向一览表》。
合作期限:
3
年。
四、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
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内部研发和经费制度。
2.
具有相关领域及所申请专业细分方向的业务经验,熟悉铁路基础设施检测相关的技术规范及管理相近的学科设置和项目经验(须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合作方向一览表》中规定的各专业细分方向资质能力要求)。
3.
具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较强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能力,需求响应速度快,应对能力强。
4.
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5.
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6.
每专业确定
1
名长期合作的项目负责人,且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①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铁路行业规范及各项技术、管理要求。
②
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业经验
5
年以上(含)。承担过至少
2
项轨道交通相关专业研究课题。
③
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请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8.
申请单位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
→
信用评价
→
信用评价结果)。
五、遴选程序
1.
发布遴选公告及报名。
本公告发布网站为
“
中国通用
”
(
http://www.china-tender.com.cn/
),有意向的单位须在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6
日
16:30
(北京时间)(略)站进行免费注册并购买文件
。网站技术支持及注册审批(略)
400-680-8126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200(略)
/
包,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给潜在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叁方扩散。
2.
递交申请文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00
前(北京时间),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纸质版
1
份正本
4
份副本,电子版
1
份以
U
盘提交,所有文件密封),交至
北京(略)
14
号院首科大厦
4
层
405
中技招标会议中心第八评标室。如进行邮寄,请于
7
月
10
日下午
5:00
前将文件寄至:
北京(略)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楼,(略)
(略)
)。
因邮寄收取地点与评审地点不同,所以在此邮寄收取截止时间(
7
月
10
日下午
5:00
)之后、递交截止时间(
7
月
11
日上午
9:00
)之前寄到的申请文件,请申请单位自行安排交至评审现场(北京(略)
14
号院首科大厦
4
层
405
中技招标会议中心第八评标室)。
邮寄过程中出现的文件遗失、损坏、未按时送达等风险由潜在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
组织评审。
2023
年
7
月
11
日,采购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叁章《评审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单位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将按照
“
申请文件集中评审打分和项目负责人现场谈判相结合
”
的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合作单位。
4.
网上公示。对拟确定的合作单位,将在
“
中国通用
”
(
http://www.china-tender.com.cn/
)
公示
3
个工作日。
5.
最终确定。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推荐名单的申请单位自动入围成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合作单位,双方签订《技术服务框架合作协议》。
六、对合作单位的管理
对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采购单位将根据各专业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按照业务特长对应原则,优先委托其承担任务。对需要单独招标确定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合作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委托任务。工作研究成果归采购单位所有,合作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采购单位对合作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将及时淘汰提供虚假材料、项目负责人随意变更、业务水平较低的合作单位,并适时公开补充遴选新的合作单位。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
地 址:
| 北京(略) 2 号
|
联 系 人:
| 白经理
|
电 话:
|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略)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
联 系 人:
| 周经理、石经理
|
电 话:
| (略) 、 8451
|
电子(略)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