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2023~2025年首都机场能源管理体系再认证项目
2. 合格应答人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应答服务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应答人须至少具有一项进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合同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均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能源管理体系(须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上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5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06月-2023年05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6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比选;
2.7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资格将被取消。
2.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8.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8.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8.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2.9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顿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略)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3. 领取文件(略)
4.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7日(北京时间)。
5.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
和
(
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略)
)。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6.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1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到现场递交)。
7. 递交应答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负责人时还须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8. 比选时间:
2023年7月21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比选(略)
9. 递交应答文件(略)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略)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