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询价函
(业财融合及财务咨询外包服务)
一、报价汇总
项目名称 | 委派人数 | 委派人持证情况 | 单月报价 |
业财融合 及财务咨询 外包服务 | | | |
人民币 (大写) | (略)整 | 增值税税率: % |
(略) | (略) |
1.报价说明
1.1服务期限预计为2023年8月起,约5个月(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如询价单位延长或提前终止项目,将提前15日通知报价单位。
1.2本次外包服务将以单月报价为准,按月计费。
1.3报价单位须派驻人员至询价单位现场办公。原则上派驻人员以能按时完成服务范围为准,建议不少于3人。
1.4报价单位外派人员在执行询价单位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代垫费用及内勤费用将由询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单位的内勤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略)
2.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服务量为基于当前工作内容的预估数量,具体服务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报价单位在报价中须考虑数量的不确定性。实际服务量增加或减少时,询价单位不对报价单位进行任何补偿。
二、服务范围及委派人员要求
1.(略)及所属公司业财融合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1通用报账单的编制(约1500-1800份/月),主要包括收入成本核算、资金收付,存货等。
1.2与编制通用报账单相关的工作,主要包括通用报账单传递、出入库单据核对、库存核对,银行存款、票据等对账,发票等原始单据的审核,往来账核对,凭证整理和装订,按照管理要求登记各类台账等。
1.3其他业财融合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2.业财融合岗委派人员任职资格
2.1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财经类专业;初级、中级会计师职称优先,熟悉大宗物资供应业务优先。
2.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可接受加班。
2.3 熟练掌握财务核算、excel等专业技能。
3.(略)及所属公司财务咨询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3.1通用报账单的编制(约200份/月),主要包括费用报销、各类费用计提、期末结转等。
3.2财务报表编制咨询,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及说明,统计报表,预算
报表等。
3.3数据统计及整理,主要包括按月、按项目、按部门编制经营简报,向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等。
3.4基础会计工作审核,主要包括通用报账单审核、报销审核、开票审核、余额及台账核对、费用管控。
3.5如遇相关审计或上级检查等事项,需配合或协助财务部相关人员提供资料。
3.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咨询岗委派人员任职资格
4.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财经类专业;中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优先;5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或大型公司2年总账经验;能独立解决事务性会计问题。
4.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可接受加班。
4.3熟练掌握财务核算、别虫肠别濒等专业技能。
叁、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法人。
2.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公司优先,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优先。
3.参加询价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电建集团黑名单,没有经营异常,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供应商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物资公司上级单位禁止投标的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四、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询价单位一次性向报价单位支付费用(含增值税),报价单位收到款项后5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询价单位。
2.报价单位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复印件、提供委派人员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业年限、从业资格等)。
3.报价单位派驻人员无法配合完成工作的,询价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更换人员,报价单位应当予以配合。除此之外,报价单位应当保证派驻人员相对固定,不应频繁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报价单位应当提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同询价单位协商,并保证派驻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4.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询价单位的一切数据、资料,报价单位均应予以保密,未经询价单位许可,不得擅自留存或者泄露至第叁方。为保证询价单位权益,双方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5.违约责任
报价单位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致使询价单位遭受损失的,报价单位应当按照责任大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1未注意到政策更新或对政策判断、理解出现较大偏差造成失误。
5.2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运用方法不当或收集、处理数据信息不当。
5.3未经询价单位授权,以询价单位名义擅自对外办理会计事宜。
5.4违反保密约定,对询价单位资料保管不当或泄露涉密信息侵害委托方权益。
5.5对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其他情形。
6.争议解决及法律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则将争议提交询价单位住所地(北京(略)
五、询价程序
1.报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上午9时,报价单位应当于报价截止日期前将该询价函(请加盖骑缝章)、公司资质、拟委派人员简历和近两年电建系统内业绩(若有),以密封形式邮寄到以下地址。地址:北京(略)
2.请在快递封皮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
3.请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到(略)
4.询价单位根据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至3家中标单位。
5.本次招标工作结束后,询价单位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书。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略)
地点
七、询价函发布媒介:本次询价函(略)(略)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略)宁波分公司
(略)
(略)
监督方式:(略)
(略)
十、其他情况说明
如有不满足上述条款的其他情况,请详细说明:
1.
2.
询价单位:(略)
日 期:2023年8月8日
报价单位: (盖章)
(略)
联系方式: (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