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交付中心
2024
年
1
月
-2025
年
12
月业务辅助开通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叠闯驰顿(略)
),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交付中心
2024
年
1
月
-2025
年
12
月业务辅助开通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传送网各种类型的业务开通、割接资料整理等工作提供支撑服务,为驻场服务。
(1)2G/4G/5G
等基站业务辅助开通;
(2)
集客本地网业务辅助开通;
(3)
集客跨省业务辅助开通
;
(4)
局间业务辅助开通;
(5)OLT
上联业务辅助开通;
(6)
老旧设备腾退资源割接、释放;
(7)
现网资源挖潜割接;
(8)
新业务、新流程辅助开通等;
(9)
网络安全隐患类割接;
(10)
配合业务部门(网运、网优、各业务平台)割接改造工程割接。
1.3
服务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包段 | 产物名称 | 产物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 1 | 综合网络资源管理支持服务 | 项 | 312 |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公司、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纳税人资格: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
2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应答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提供至少
1
个类似项目(通信传输类的技术服务或者或业务辅助开通类的技术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
50(略)。
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累计订单金额为准,单个合同、框架合同下采购订单均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框架合同下若涉及多张订单的一个框架合同下只需提供至少一张票)。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
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应答。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略)
2.4
人员要求
应答人须针对本项目指派不少于
13
人的服务团队,其中:
项目负责人
1
名,须为计算机或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须具备至少
5
年的传输专业工作经验,近
3
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
1
个类似项目(全国范围内通信传输类的技术服务或者或业务辅助开通类的技术服务)业绩;
驻场服务人员不少
12
人,须为计算机或通信工程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须具备至少
2
年相关工作经验;
以上全部人员工作经验时长自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起算。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毕业证明扫描件,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盖章、合同签署日期的部分,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未完整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人员,不参与本项目各阶段评审。
2.5
其他要求:
2.5.1
近
3
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
/
中标资格的
;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工信部网站:
https://txzbqy.miit.gov.cn
)
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略)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2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2.5.3
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4
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9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略)
http://b2b.10086.cn,
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略)
3.2 (略)(¥
0(略)),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
CA
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 技术支持(略)
“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
CA
证书,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 首页下方下载专区“
CA
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
如有
>
)。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 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 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 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 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略)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北京(略)
7
号
采购人(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北京(略)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100081
(略)
(略)
(略)
(略)
(略)
采购人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略)
2023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