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楼(行政办公用房)等2项)燃气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略)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楼(行政办公用房)等2项)燃气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所示:(略)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楼(行政办公用房)等
2
项)燃气工程全部内容的要求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本)。若投标人为外地公司,则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公司来京施工备案表。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现场获取
(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领取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海淀分局
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联系方式:梁利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曹晨萱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