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东跑道南灯光站、中跑道北灯光站电力变压器更换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原位置更换3台变压器,其中东跑道南灯光站202路10kV变压器容量为2500kVA,中跑道北灯光站201路、202路10kV变压器均为500kVA。更换变压器至高压柜侧高压电缆,东跑道南灯光站202路10kV变压器至高压柜侧高压电缆更换为ZC-YJV22-3x150;中跑道北灯光站201路、202路10kV变压器至高压柜侧高压电缆更换为ZC-YJV22-3x95。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首都机场东跑道南灯光站、中跑道北灯光站电力变压器更换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2年8月~2023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必须具有独自完成过的至少1个4E级(含)以上机场的单个合同金额(略)登记表或项目竣工验收签证书或项目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业绩认定以上述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日期为准。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2室(北京(略)
(略),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10时00分。
5.2 踏勘集合(略)
6.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3年8月9日中午12:00前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09号
(略)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注1: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购买标书记录”的参选人,才有资格参与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