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首都机场公共区路口指路标志改造(二期)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内共包含10处(共21面)指路标志需进行版面提升改造,将普通铝反光版面改造为自发光指路版面,每处新增1个配电箱共计10个配电箱及相应供电配线配管,个别处需增加电缆井,改造过程中涉及路面破除及恢复,其中机场高速至T1、T2分流端处还需更换基础及立柱。
2.3 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首都机场公共区路口指路标志改造(二期)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如果有): /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2年10月~2023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必须具有独自完成过的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略)登记表或项目竣工验收签证书或项目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业绩认定以上述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日期为准。
3.7 参选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略)
① 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2室(北京(略)
(略),售后不退。
5.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中午12:00前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6.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首都机场四纬路09号
(略)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注1: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只有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购买标书记录”的参选人,才有资格参与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