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每年度不少于五次) ;
叁、应(略)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四、应(略)要求,就(略)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
五、 应(略)要求,就日常执法中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略)要求,参与相关课题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受(略)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为(略)提供或协助组织相关法律培训、讲授有关法律知识;
九、配合(略)进行政策法规宣传;
十、从律师角度就北京市法规规章政策、北京市其他委办局政策及做法、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例信息等进行总结,分析,就法律服务中发现的对(略)管理有利的想法、创意或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层未来改进、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之参考;
十一、受(略)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另行收费);
十二、承办专项调研、课题等工作量较大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事项(另行收费);
十叁、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