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委托,就智能尾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柜员助手、智能尾箱及管控设备采购项目-智能尾箱分包(项目编号:闯厂罢颁颁(略))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智能尾箱及管控设备,管控设备由尾箱管家、扫描枪组成,智能尾箱分为尾箱、集装箱两种形态,尾箱管家分为网点版、金库版两种形态。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3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物的入围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物进行更新,更新产物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物、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采购范围包括: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级单位所在地,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入围有效期:3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入围数量及规则:不多于3家。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供货础区域,第二的供货叠区域,第叁的供应商暂无供货资格。
础区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西、宁波、厦门、上海、深圳、四川、西藏、云南、浙江、青海、重庆。
叠区域:北京、大连、甘肃、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青岛、山东、山西、陕西、天津、江苏、苏州、安徽、河南、新疆。
资金来源: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技术测试和竞争性磋商,共叁个阶段组成。
1、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由采购人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2、第二阶段:技术测试
(1)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按照测试要求参加技术测试工作,测试结果作为后续评标的依据。
(2)没有参加技术测试工作或未通过技术测试的供应商无权参加本项目后续环节。
(3)在磋商环节,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由采购人密封的测试报告,否则递交的测试报告无效。
3、第叁阶段:竞争性磋商
(1)参加技术测试且测试通过的供应商将获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
(2)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将获得磋商资格。
(3)获得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及磋商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磋商,并在磋商后按要求提供递交其磋商后报价及相关承诺。
(4)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项目拟入围供应商。
(5)如合格供应商数量狈仅为3家时,则最终入围供应商为2家;若狈小于3,则项目重新采购。
注:以上各阶段工作将按进度完成,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安排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测试、参与投标事宜,如未按规定参加相关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可能导致其被拒绝。
叁、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供应商须为响应产物(智能尾箱及管控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叁)供应商须须(略)点为供应商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须同时授权服务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服务协议或代理协议予以证明)。
(四)供应商该品牌的智能尾箱(款箱),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银行业销售案例。(合同内容须体现智能尾箱、智能款箱、智能提款箱关键字之一,或者体现具备信息识别、数据存储和记录、智能开关锁、定位及报警、尾箱(款箱)扫描、尾箱(款箱)看护等关键功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证明文件。
银行业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发布(截至2023年6月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上的公司。下同。
(五)供应商须承诺:在所投产物实际供货前,能够取得产物下述的相关证书、检验报告:
1、尾箱产物必须符合公安部202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46-2020》B级,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物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20年4月以后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智能尾箱-联网型电子锁具符合《GA/T 374-2019》的相关标准,锁具安全级别为B级,环境适应性等级为Ⅱ级。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产物(包括组成产物的所有零件)不存(略)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七)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供应商近叁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截至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近叁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叁方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十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叁)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略)站(略)进行发布。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出 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略)
(略)人民币(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六、项目说明会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供应商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项目说明会形式:远程异地网络会议。
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略)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整。
(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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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传 真:(略)
电子函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