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8-齿惭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5 17:19 地址:http://www.gcbbx.com/qgipd.aspx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第叁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公司报价给予
___/__%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公司与小微公司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公司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公司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公司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公司的报价给予
____/_%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现变更为: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公司报价给予
___10__%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公司与小微公司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公司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公司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公司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公司的报价给予
____4__%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原评分标准中报价部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最终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
)
×
100%
×
30
投标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现变更为: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最终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最终报价
)
×
100%
×
30
投标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
1.
评标价格指经过报价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报价,对小微公司的价格扣除详见“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相关内容
更正日期:2023-12-20 17:00
叁、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顺义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张硕,(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柳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