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油漆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现场使用品牌要求。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货物与投标物一致,否则通钢股份有权拒收并做相应处罚。
叁、数量有增减时以买受人通知为准,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不符时,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质量标准验收,以买受人为准。所运送货物出现质量异议时,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二日内来人处理,如不及时处理,买受人有权进行拒付。
五、采购招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与竞拍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油漆的生产或销售权限,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与通钢股份无任何法务纠纷。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竞拍。
六、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采用到厂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数量现款结算,待结算的发票认证通过后,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签订及(略)销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略)供货履约保证金协议。中标供应商违约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通钢股份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未按时限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并设为黑名单供应商,取消其平台以及通钢股份永久参与资格。
十、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