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集团及水环境公司行政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排水集团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2023年度行政报废资产回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项目编号:2023-窜颁-59-0002-0045)。
1.供应商基本要求
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营业范围包括:再生资源回收、运输。
(4)能够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服务要求
(1)由于集团及水环境权属各单位位置在北京市内较分散,需免费提供上门回收服务;资产回收后需对回收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
(2)乙方上门回收的报废资产处置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得违规处置、随意倾倒,如发生违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须严格服从甲方各单位现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在现场搬运、道路运输过程、废品处置过程中,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上门回收处置资产应自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完成上门回收工作。
(5)回收价格高,且运输及人工价格不高于市场价者中标(以货拉拉官网报价为基准)。
(6)处置资产自回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甲方。
(7)服务单位需上传封闭货车单次50公里以内货运报价及单人搬运工费(小时),用车范围在北京市内,如在服务要求中未见报价单,则视为无效投标,
(8)双方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1.3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应答。
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17时将以下资料发(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叁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叁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资料的邮寄等信息,至少包括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略)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3.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略)(北京市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106室)。
3.2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人及参加谈判的人员,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谈判应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法定代表人递交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或,授权代表递交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
3.3未按3.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北排供应链(略)上发布。
5.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520室
(略)
(略)
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质疑:(略)-6101, (略)
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监督:(略)-6655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