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303#、511#厂房净化排风改造项目(工程名称)已由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略)
(略))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303#、511#厂房净化排风改造项目,包含并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拆除工程、排风管道、集气罩、风机、除尘设备(含配套组件)、排气筒及相关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以上的工业厂房排风改造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3月28日09:00至2023年4月4日17:00
5.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请(略)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略),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下):北京(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中国航发网上商城电子招投标专区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本项目必须同时(略)上商城客服联系(400 810 8777)。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北京(略)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010/(略) 传 真: (略)
电子(略)
&苍产蝉辫;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