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优良的管理体系;
4.能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叁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提供2个2021年1月1日至今与此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现场踏勘时间及(略)
投标人报价前需进行现场踏勘,时间:4月27日下午13:30,(略)
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8日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发(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叁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叁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经办人为获取谈判文件的谈判应答人的员工的证明文件(备注:应提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当日之前六个月内在谈判应答人缴纳过社保保险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资料的邮寄等信息,至少包括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略)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3.1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城(略)
3.2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人及参加谈判的人员,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谈判应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法定代表人递交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
或,授权代表递交谈判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
3.3未按3.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北排供应链(略)上发布。
5.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略)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质疑:(略),(略)
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监督:(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