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下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贵单位以比选方式参加。
1.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首都机场公司碳排放核查服务及咨询项目
2. 合格应答人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应答服务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应答人须提供至少2项不同公司的碳排放核查业绩。(须提供:1、合同复印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双方签字页;2、公司核查报告关键页包括核查机构及被核查单位的双方盖章页,体现被核查机构年度碳排放量的内容页等。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4 应答服务商须(略)站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5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2年04月-2023年03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6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黑名单目录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比选;
2.7 成交应答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8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资格将被取消。
2.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8.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8.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8.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2.9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顿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略)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3. 领取文件(略)
4.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5月08日-2023年5月12日(北京时间)。
5.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公司报名**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
和
(
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版、(略)
)。比选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6.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到现场递交)。
7. 递交应答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负责人时还须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8. 比选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比选(略)
9. 递交应答文件(略)
10.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略)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