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2025年度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承诺函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0773-2540骋狈翱颁贵奥顿驰0069)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2025年度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承诺函项目
项目编号:0773-2540骋狈翱颁贵奥顿驰0069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北京银行2025年度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承诺函项目。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09〕254号)第五条“为金融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保证专业报告质量的承诺函”,金融债发行业务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债券发行前近叁年度审计报告(含上一年度半年报、叁季报或当年一季报、半年报)的承诺函。因上述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承诺函中承诺,对其为北京银行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承担审计报告的相关法律责任”,所以该承诺函仅能由为北京银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银行2021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本项目只能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
2、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及意见
论证专家组成:张丽红,孙雪芬,黄惠
专家意见:本项目为北京银行2025年度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承诺函项目。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09〕254号)第五条“为金融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保证专业报告质量的承诺函”,金融债发行业务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债券发行前近叁年度审计报告(含上一年度半年报、叁季报或当年一季报、半年报)的承诺函。因上述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承诺函中承诺,对其为北京银行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承担审计报告的相关法律责任”,所以该承诺函仅能由为北京银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银行2021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本项目只能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的情况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略)(特殊普通合伙)。
3、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略)
4、公示期限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3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代理机构。
5、具体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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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电子(略)
(略)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略)站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告信息,采购人不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