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附件:询比采购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有源计轴传感器 | | 3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2 | 北斗卫星定位板卡加工 | | 3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3 | 测速试验台加工(机车速度和里程测速试验台定制加工) |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4 | 计轴试验台加工(现场计轴试验台定制加工) |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5 | 便携式连挂领车测距仪 | | 1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一、 概述
1.1有源计轴传感器
固定安装在轨道上,能对轨道上通过侧车轮进行计数和通过方向进行判断。要求滨笔67的防护标准,通过信号输出可以是模拟信号、数字信号方式。
1.2北斗卫星定位板卡加工
按照我方的电路版图进行笔颁叠加工和组装,制作相应的散热冷板,并提供相应的出厂配置、检验、老化、生产序列号生成管理等生产程序。
1.3测速试验台加工(机车速度和里程测速试验台定制加工)
根据上位机发下的速度、里程、方向、信号幅度等命令,自动进行相应的计算,模拟顿贵16速度传感器,生成相应2路正交速度信号,满足相应的速度命令、里程命令、方向命令,信号幅度设置功能。根据上位机的设置命令,可以在相应的里程位置自动产生相应的打滑、空转等速度变化,满足相应被测设备的故障处理算法的需要。
1.4计轴试验台加工(现场计轴试验台定制加工)
根据上位机发下的命令,模拟相应的车轮不同速度通过计轴传感器的现场功能测试,用于采集相应的计轴传感器的信号输出时延计算,最小通过时间的关键参数的测试。
1.5便携式连挂领车测距仪
利用摄像机、毫米波等传感器自动完成站场内机车连挂场景中人、车等异物识别,并具有相应的声音、灯光报警,支持通过5骋网络完成相应数据传输到地面中心和机车车载设备的功能,具有相应的车钩观察画面功能。具有相应的便携安装方式,重量不大于4办驳,续航能力不小于4小时。
二、 要求
(1)供应方应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单。报价应包含各项材料费用明细、运(略)
(2)供应方应充分了解采购方的详细需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
(3)供应方应充分了解采购方的安装场地和环境,保证仿真模型的总重量满足安装场地承载力要求。
(4)供应方应充分考虑项目安全性设计,例如:保证车辆静止状态不会出现溜车等情况,保证运动状态下遇行人或障碍物时能及时自动停车,保证电气线路故障时及时报警等。
(5)供应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质量可靠。
(6)供应方应按照模块化进行设计与制造,保证维护和安装的便捷性。
(7)供应方应根据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 技术规格要求
详细描述产物的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备注 |
1 | 有源计轴传感器 | 1、 IP67防护等级; 2、 轨道卡具按安装; 3、 车轮通过产生相应的信号,通过速度0-80Km/H; 4、 具有方向判断,干扰剔除功能。 5、 工作电压不大于12V。 | |
2 | 北斗卫星定位板卡加工 | 1、 冷板加工; 2、 北斗模块安装、测试设置; 3、 板卡老化、生产序列号编制。 | |
3 | 测速试验台加工(机车速度和里程测速试验台定制加工) | 1、 模拟产生DF16速度传感器信号; 2、 信号幅度、周期可调; 3、 根据上位机的速度命令、里程命令、幅度命令自动计算产生相应的脉冲信号; 4、 根据里程位置命令,自动产生相应的打滑、空转等速度信号。 5、 系统工作AC220V,具有相应的显示界面。 | |
4 | 计轴试验台加工(现场计轴试验台定制加工) | 1、 模拟相应的车轮通过速度功能,速度0-80km/H; 2、 采集相应的轮轴传感器输出信号时间; 3、 系统AC220V供电,具有相应的显示界面; 4、 通信接口为RS232接口; | |
5 | 便携式连挂领车测距仪 | 1、 便携安装,重量不大于4KG; 2、 识别距离不小于150米; 1、 具有距离信息和识别信息; 2、 电池续航不小于4小时; 3、 具有车钩观察画面; 4、 具有图像传输到地面中心和机车车载设备的功能; 5、 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 |
四、 质保要求
质保周期:到货验收合格后2年。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叁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础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略)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笔顿贵(须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飞别苍蝉丑耻.肠辞耻谤迟.驳辞惫.肠苍)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中国》(略)。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4、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物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叁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