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3-25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朝阳区水源置换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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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①、响应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响应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
③、供应商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略),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后,签订合同,受(略)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并为委托人提供采购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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