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0-齿惭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航总队飞行学员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6 16:01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5/3/0c29d9a8620b4018a84ea7503c6108b5.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
2.1.4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年均飞行小时数不少于1000小时的安全运行能力。
现调整为:
2.1.4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小时数不少于1000小时的安全运行能力。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4
| 安全运行能力
| 15
|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年均飞行时间记录证明:
年均飞行小时2000 小时(含)以上,得15分;
年均飞行小时1500小时(含)-2000小时,得10分;
年均飞行小时数1000(含)-1500小时,得5分;
年均飞行小时数1000小时以下,不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年均飞行时间记录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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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调整为: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4
| 安全运行能力
| 15
|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时间记录证明:
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小时2000 小时(含)以上,得15分;
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小时1500小时(含)-2000小时,得10分;
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小时数1000(含)-1500小时,得5分;
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小时数1000小时以下,不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年均直升机培训飞行时间记录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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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03-31 13:47
叁、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内容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警务保障部(三)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汪警官,(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刘思雯、张鑫,(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