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03-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2-齿惭001
项目名称: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略)
(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略))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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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 光电基础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第一包)
| 528.025595
| 1项
| (一)通信光缆、供电线路建设
(1)由中标方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承建石景山分局8个派出所(八角、古城、广宁、金顶街、鲁谷、模式口、苹果园、五里坨)至107个新建前端监控点位的通信光缆,并悬挂公安专用警示标牌。
(2)由中标方承建前端供电点位至107个新建前端监控点位的电源供电线路,并悬挂电缆警示牌;前端供电点位不满足供电需求时,由中标方负责报装新的供电点位。
(二)配套设施建设
对107处新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79根监控杆、107套设备箱、125套支臂、防雷接地、标识牌等;
对15处已建前端监控点位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需拆除2根支臂,更换和新增15根支臂;同时需迁移2个点位杆件基础设施及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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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前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第二包)
| 406.269399
| 1项
| 本包建设内容为在辖区内新建道路、浅山区道路及新建社区周边道路公共区域开展前端监控点位建设,对老旧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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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点摄像机采购及安装调试(第叁包)
| 164.623114
| 1项
| 本包建设内容为在莲石路一线、长安街一线、阜石路一线、五环路一线及浅山区等重点道路周边建设覆盖重点公共区域的高点视频监控资源,形成全程无死角的重点部位高清视频监控连续覆盖的高点建设。
本项目新建16处高点监控,共计16路摄像机,包括2路360度全景摄像机、14路180度全景摄像机及配套电源、支架、运维终端等。制作、悬挂“一头一标签”标牌16个,“图像采集区域”标识16个。具体建设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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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平台扩容及系统集成(第四包)
| 639.175736
| 1项
| 本包主要对共享平台、存储系统、解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扩容,并对安全系统进行加固,具体建设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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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监理服务(第五包)
| 38.251402
| 1项
| 2023年石景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四项控制、叁项管理和一项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信息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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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对于(略)(略)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5 至 2025-03-0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8 09:30(北京时间)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对于政府采购进口产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颁础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
2.1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略)
主体颁础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略)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略)
供应商(略)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略)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略)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3.第一包-第四包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8个月。中标方需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对本包的建设周期进行科学规划和动态调整,确保本包工作与项目总体进度协调一致。本包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在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本包范围内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配置及移交等工作,并完成项目初步验收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标方应确保本包建设周期不超过项目整体工期,且各项工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保障项目按时交付。
第五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至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
4.本项目执行《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摆2023闭637号)“政采贷”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石景山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钟琦,(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王桥平、杨文平、刘东宁,(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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