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17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电力发展规划项目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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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近叁年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1.报名表(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北京市公司信用信息网);4.项目服务方案。(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叁)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1. 评估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成果,分析存在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
2. 结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按照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以及整体思路。
3. 研究分析“十五五”时期北京市电力供需形势,提出“十五五”时期北京市电力发展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措施。
4. 按照国家、北京市以及市城市管理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完成《规划》要点稿、初稿、征求意见稿、报审稿、终稿等工作任务。
5. 按照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以及市城市管理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完成规划编制收资及其他工作。
6.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论证会,并按照相关要求和建议调整和修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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