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一、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 12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二、供应商需签定《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物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叁、商务要求详见发询附件。
四、中选方案:整包中选(完全不漏项报价叁家以上,否则按项评选)。
五、所有补充资料全部通过联机洽谈提供,需供应商 24 小时内补齐资料,超期未提供的视同供应商放弃。
六、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七、电子监督(略)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