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6.投标人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表扫描件;
7.投标人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8.投标人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9.中小公司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公司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