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 中化能源聘用加油站土地权属纠纷案代理律所/F552-PS(略)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4:24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机构,受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开展中化能源聘用加油站土地权属纠纷案代理律所采购工作,服务合同由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成交单位签订,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聘用加油站土地权属纠纷案代理律所
1.2项目编号:贵552-笔厂(略)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山东青岛10座加油站的产权归属以及执行异议事项代理(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
1.5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1.6交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7交货/服务(略)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14:30至2024年11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略)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3)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略)转2。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
(略)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且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放至响应文件中)。
4.2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承诺:①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未受(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未因业务历史或与他人约定等任何因素而与本合作事项存在利益冲突。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自行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供应商黑名单曝光区(略),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放至响应文件中。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第4.4和4.5证明材料:报价人需自行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
4.6 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3年具有至少1个不动产权或建(构)筑物产权纠纷案件的服务业绩。近3年的认定条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后起算。
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尾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作为证明,若合同或协议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须额外提供佐证材料,否则将视同未响应本项要求)。
4.7 资质要求
项目(略)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
4.7 无利益冲突要求
报价人应与本次项目服务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
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承诺函模板详见第五章)。
5.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略)
6.特别声明
6.1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2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物/服务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略)。
7.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略)
(略)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室
通讯地址:上海(略)
(略)
举报(略)
举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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