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隔断灯箱广告媒体项目现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及直接客户隆重招商。
一、招商项目介绍
本次招商项目媒体情况如下:
组段 | 媒体形式 | 媒体区域 | 媒体数量 | 媒体尺寸 (宽 ×高)米 | 媒体总面积 平方米 | 组段介绍 |
组段一 | 灯箱 | 石家庄机场 T2 到达 | 4 | 6 × 2.5 × 2 面 | 120 | HBSJW-21N-D069- HBSJW-21N-D072 |
媒体点位图及实物图见附件一。
二、招商项目经营期限
本次招商组段一媒体经营期限共计
24
个月,自
2024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4
日止。
叁、参与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招商面向广告代理公司和直接客户。
(一)
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公司法人。
(
2
)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
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略)。
(
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备
2
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
5
)截至招商公告发出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两个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6
)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的合作中,截止
05
月
31
日不存在
2022
年计提欠款情况。
(
7
)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不存在
200
万(含)以上
2023
年计提欠款
(
除固定担保形式外
)
的情况。
(
8
)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不存在当年度(
2024
年)叁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
9
)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
10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
1
)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
2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
3
)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
4
)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两个年度(
24
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5
)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的合作中,截止
05
月
31
日不存在
2022
年计提欠款情况。
(
6
)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不存在
200
万(含)以上
2023
年计提欠款
(
除固定担保形式外
)
的情况。
(
7
)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不存在当年度(
2024
年)叁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
8
)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
9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
计提欠款以
“天”为单位进行统计,招商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请有意向参与招商的公司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承诺书(见附件二)向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购取,每本人民币
200(略)。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盖章的账户信息。
购买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址: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信息楼
208
室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050800
附件一:招商媒体实物图及点位图
组段一:
附件二:公司资质承诺书
承诺书
致: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我公司现郑重承诺在本次招商以前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存在联合体形式公司参与本次招商,资质符合本次招商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若本公司参加此次招商,招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如发生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影响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