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
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数据支撑平台拓展及数据治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
时间
|
1
| 数据支撑平台拓展及数据治理
| 1.项目内容包括础滨问数助手、数据质量提升服务、础滨问事助手、础滨教学助手等内容。项目主要目标是解决数据查询效率低下、数据分析能力不足及数据源头治理不足等问题,通过数据质量的提升,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的充分应用,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及辅助教学,逐步实现“以智助教、以智助学、以智主管、以智助研”。
2.项目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略) | 2025年3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联系(略)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二、交付(略)
叁、拟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公司,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均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
(叁)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
(四)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联系方式、(略)
(略)
(略)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材料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公司或外资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1)、已提供服务的教育部直属高等教育院校或军队院校案例和使用情况。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础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笔顿贵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重庆市某单位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