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1、竞价介绍:助卷辊油缸采购,用于重钢轧钢厂
2、报价要求:1.报价为不含税价,运杂费、包装费含(略)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操作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错误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报价需理性,符合常规逻辑,否则视情况取消资格。 4.按照公开询价标的物清单、型规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采用替代型号请注明,并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请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据此作为入库验收、溯源的依据,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买方保留追溯的权力。 6.报价须对整个询价单响应,不能部分报价,如有漏项按废标处理。(对标的物关联度较大的)。 7.严禁恶意低价竞争,买方发现报价异常,要求报价方对价格构成作出合理解释,提交相关证据,以此判定价格的有效性及供应商的诚信度。
3、合同执行周期:(略)至(略)
4、交货期要求:报价时自报最快交货期,最终交货期以订单为准。
5、验收要求:(1)所供产物质量采用:符合相应品牌新品要求,满足现场需求,保证互换。 (2)数量验收: 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PSCS系统送货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 (3)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但由于货物内在因素或非直观因素造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的质量缺陷,买方保留追索权; (4)合格证:国产产物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物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物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物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物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5)在质量保证期内,资材/设备/备件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和修理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之内解决;更换和/或修理的部分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和/或修理完成后重新开始计算。
6、结算付款:1.结算金额为实际结算货款加税额。 2.税额=货物金额*税率,税率为卖方(略)的有效实时税率。 3.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无预付款,货到买方现场经买卖双方开箱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货物有质量异议的除外。 5.支付方式:(选择以下一种支付方式) (1)货到验票合格15天内支付6个月的商票、通宝。 (2)货到验票合格1个月内支付6个月的主武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银票。 (3)货到验票合格次月起背书支付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中----标原则: 低价中----标。 欧冶工业品倡导供应商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或证书),对于能够提供碳足迹报告的供应商可具有一定范围内的优先议价权。 废标原则: 不按报价要求报价的,投标作废。 终端制造商与标的物需求不一致的,投标作废。 参与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并提供有力证据的,投标作废。 任何隐含和隐藏质量、技术差异的投标,将被视为欺骗行为,买方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列入不诚信供应商清单。 不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时则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法律条款及有关规定: 1.1本合同系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而订立。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地首选重庆(略)
10、其他交付要求: 卖方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宝武各项安全规程,卖方进场车辆必须遵守重钢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1、其他保证金:
(略),需上传相应公司年收入证明。 4、本次投标供应商要具有近三年内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钢铁公司及其一级子公司的力士乐液压缸新品买卖合同2个及以上。 5、以上第3-4条需(略)时没提供,则视为没有。 7、供应商保证所供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