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加气、加氢项目设计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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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加气、加氢项目设计框架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2025年加气、加氢项目设计框架招标(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全省所属所属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略)(含税)。
(略)(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加气站、加氢站、合建站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批设计、安全专篇、消防专篇、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估算、设计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行政手续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及相关的咨询等设计服务。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叁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重点项目、重点关注项目及一类项目。
(略)(含税)的工程设计项目。
(3)招标人有特殊要求,需另行单独招标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骋颁2级)及以上且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物储运)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骋颁2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加氢或加气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加氢或加气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资格条件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建筑、工艺、设备,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主要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项目经理可兼职1名专业负责人,若兼职应提供相应的专业负责人业绩;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持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工艺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设备专业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⑤2021年以来分别有加氢或加气站新建(或改扩建)设计项目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14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7
时
00
分。
(3)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4)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
时
00
分。
6.2本项目远程(略)。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略)
(略)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
(略)
| 吴倩 (略)
| 电子邮箱
| (略)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