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
202
4
年
1
1
月
2
6
日
14
:
00
磋商的《苏州大学
2025
年度财产保险》项目(项目编号:
F202
4079
)因报名的服务商不足叁家,现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苏州大学
202
5
年度财产保险
二、项目编号
:
F202
4079A
叁、采购人
:苏州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
50
号凌云楼
10
17
室
(略)
215021
&苍产蝉辫;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略)
0512-6716
7481
(略)
陈
老师
电子(略)
xnchen
@suda.edu.cn
具体(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保险标的
| 投保价值 ( 万(略)人民币)
|
房 屋及构筑物
| 442205.05
|
家具
| 9779.54
|
设备
| 133457.16
|
图书
| 20820.01
|
合计
| 606261.76
|
注:以上资产统计时间截
至
20
24
年
10
月
31
日,
其中,部分房屋及构筑物、家具仅具有使用权,其投保价值为
96707.60(略)。
实际投保资产以保险生效期间
(
20
2
5
年
1
月
1
日
~20
2
5
年
1
2
月
31
日
)
的资产为准
。
1.
保险险种:财产一切险(包括公众责任险)。
2.
保险
标的
地址:包括但不限于苏州(略)
1
号、东环路
50
号、干将东路
178
号、工业园区仁爱路
199
号、相城区济学路
8
号、吴江区久泳西路
1
号。
3.
保险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
服务商数量:
1
家。
(二)具体要求
1.
财产一切保险责任范围
(
1
)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
2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
3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
所有权
或使用权
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
坏
,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
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
5
)除上述列明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2.
每次事故无免赔额。
(叁)服务要求
1.
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
(
1
)项目经理
1
人,负责为学校提供承保、理赔
等
服务,并完成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
(
2
)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
2
人,其中至少包含项目专职承保人员
1
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
1
人
,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
2.
承保服务
:
专职承保人员协助学校填写投保单,
接受咨询,
解释相关保险内容。在收到投保单
3
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学校。
3.
理赔服务
(
1
)提供
7
天
*24
小时服务热线,客户服务专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即时响应
,
详细告知学校注意事项、承保范围及保障内容等,不得进行欺骗或误导
;
同时
告知需要准备的理赔材料,并在约定时间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
(
2
)上门收取理赔材料时,如发现材料不完整,应立刻告知学校进行补充。如保险人在收到材料后
1
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审核意见,视为认可相关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
3
)简化理赔手续,收到理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赔偿金额、不予赔偿的金额及理由等。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全额赔偿。对损失金额低于
5000(略)(人民币,下同)的案件,可免查勘,根据现场照片即可便捷理赔。
4.
赔偿
及支付原则
(
1
)
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赔偿金额:一般意外案件,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重大案件,会同学校共同确定;当双方无法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时,由学校指定第叁方机构进行损失理算,相关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
2
)
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保险人应在接到赔偿请求后
5
个工作日内送达《拒赔通知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则按保险责任处理。
(
3
)在收到理赔材料并确定赔偿金额后,按以下时限支付赔款:凡在保险承保范围内,赔偿金额在
50(略)以下的,应于
1
个工作日内付款;
50(略)及以上
200(略)以下的,
3
个工作日内付款;
200(略)及以上的,
5
个工作日内付款。
5
.
其他要求
(
1
)培训服务:提供专项培训,内容包括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合同责任及条款解释、保险事故索赔程序、风险管理等。
(
2
)回访服务:具有投诉受理机制,在保险期限内定期回访。
(四)报价
提示
:
资产数据统计时间截
至
202
4
年
10
月
31
日,
实际投保资产以保险生效期间的资产为准。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不得转包
或
分包。
(二)其他资格要求
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同一保险公司不接受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响应。
六
、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
40
分)
1.
评分基准价:满足本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为满分
40
分;
2.
其他响应单位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报价)
×40
分。
(二)综合商务(
30
分)
1.
赔付能力(
25
分)
(
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5
分):根据响应单位
202
3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定。
400%
及以上的,得
15
分;
300%
(含)~
400%
的,得
13
分;
200%
(含)~
300%
的,得
11
分;
100%
(含)~
200%
的,得
8
分;低于
100%
不得分。
(
须提供
202
3
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否则不得分
)
(
2
)风险综合评级(
10
分):根据响应单位
202
4
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
A
级得
10
分,
B
级得
8
分,
C
级得
6
分,
C
级以下不得分。
(
须提供经由银保监会
“
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
”
披露的
202
4
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否则不得分
)
2.
服务业绩(
5
分)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
20
2
1
年
10
月
至今类似项目保险合同进行评定,每份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同一单位业绩不重复计分
)
注:响应单位若为分公司,赔付能力及服务业绩可提供总公司相关资料。
(叁)保险方案(
10
分)
根据
响应单位对公告要求的
保险方案保障条件
的
接受情况综合评定。完全
能
接受
,没有任何特殊限制条件
的,
得
2
分
,
在此基础上,提供额外的扩展条款或责任、服务优化措施等增加条件,且具有价值、可操作性的,每条加
1
分,最高加
8
分。
(四)服务方案与承诺(
20
分)
1.
承保服务方案(
5
分)
(
1
)专项服务小组人员
配备
(
3
分):在
“
专项服务小组
”
人数(
3
人)要求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
(
须提供
专项服务小组名单
、
成员介绍
及
响应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
的近期
社保证明
,
否则不得分
)
(
2
)投保工作流程(
2
分):投保工作流程清晰、合理的,得
2
分;流程不够清晰、部分环节不合理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
理赔服务方案(
10
分)
(
1
)理赔服务(
7
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的完整性(
3
分)、理赔手续的简便性(
2
分)、理赔服务的时效性(
2
分)综合评定。
(
2
)特色服务(
3
分):根据响应单位在财产险中提供的定损、理赔特色服务综合评定。
3.
其它优惠措施(
5
分)
根据响应单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在本公告要求范围以外、磋商小组认可的其他优惠措施综合评定。
七、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部分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1
,
所有材料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
)
1.
目录(响应资料与页码对照表,原件)。
2.
磋商响应函、报价情况一览表、响应竞争性磋商公告基本情况
(
原件
)
。
3.
公司介绍(包括公司资质、业绩、获得的荣誉等
,
复印件
)。
4.
资格证明材料
(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2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
5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
的
近期
社保证明(复印件)。
(
6
)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
财务报表
(复印件)。
(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8
)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5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提供
202
3
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6
.
风险综合评级
,
提供
银保监会
“
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
”
披露的
202
4
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复印件)。
7
.
服务业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8
.
保险方案(原件)。
9
.
专项服务小组名单及成员介绍(原件)
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
近期
社保证明(复印件)。
10
.
投保工作流程
(
原件
)。
11
理赔服务方案(包含理赔服务、
特色服务、
承保服务、日常回访服务机制、培训服务方案等,原件)。
12.
其它优惠措施
(
原件
)。
1
3
.
响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别说明
1.
“
磋商响应文件
”
应装订和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如副本与正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八、磋商文件价格
:人民币
300(略)(
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
2
),售后不退。
九、报名
:供应商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
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2:00
前将报名函(格
式见附件
3
)发送邮件至
(略)
。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一)顺丰快递邮寄(建议优先采用)
1.
时间:
202
4
年
12
月
3
日
14
:00
前寄达;
2.
收件人信息:
(略)
联系方式:
(略)
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
50
号凌云楼
1017
室(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
中心)
(二)现场递交方式
1.
递交时间:
202
4
年
12
月
3
日
13
:30
~
14
:00
2.
递交(略)
50
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大门
十一、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
202
4
年
12
月
3
日
14
:00
十二、磋商时间
:
202
4
年
12
月
3
日
14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