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目(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和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及经验,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2.3供应商近叁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6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 年11月2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略),售后不退。
3.2.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以下各项资料(具体要求须满足本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请按上述资料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邮件至(略);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自拟);
(4)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
注:如有疑问,请联系:符先生 (略)。
3.2.2 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公司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3.2.3 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且收(略)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潜在供应商。
3.2.4 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4.联系方式
(略)
地 址:洛阳(略)
(略)
(略)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