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1、竞价介绍: 机械类太钢基地用备件:太钢基地非标机械加工备件公开询价
2、报价要求:1、请报需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合同执行期内有效。2、报价产物须满足附件-技术要求书(可报价替代型规或替代品牌,但必须注明,并保证新旧型号的完全互换性或提供资料供用户确认)。报价前须与现场用户充分交流;报价须注明品牌、原制造商、原产地(将作为入库验收依据),代理、贸易型供应商报价时,另需注明上一级货源渠道。原制造商、上级供应商必须填写全称。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3、合同执行周期: 至(略)
4、交货期要求:按标的物交货期要求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5、验收要求:1、需方收到货物,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依照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物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5年,但由于货物内在因素或非直观因素造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发现的质量缺陷,买方保留追索权。 4、合格证要求:国产产物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物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物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物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物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略),可选择发票复核日起5个月现汇支付。
7、质量保证金:无
8、中----标及废标原则:1、中----标原则:单项最低价中----标。 2、废标原则:(1)报价产物性能参数低于我方要求的,可废标;(2)须与现场技术人员签订技术协议(技术要求见附件),未签订的,可废标;(3)我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未提供的,可废标;(4)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送货车辆须遵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机动车辆基本安全装置可靠,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符合太钢要求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驾驶人员。
10、其他交付要求:无
11、其他保证金:无
(略)。 4、需具备ISO9001、ISO14001及ISO45001三个体系证书。 5、本次投标生产商要具有近2年内宝武集团、河钢、鞍钢、首钢二级以上子公司非标机械备件的制造业绩(提供合同)。6、以上第3-5条需在报名时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