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反欺诈类数据服务(朴道征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反欺诈类数据服务(朴道征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2.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中原银行反欺诈类数据服务(朴道征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1)监管合法合规性要求。根据《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要求,金融机构只能与取得合法个人征信业务资质和公司征信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商业合作取得个人征信类外部数据服务。本次采购的反欺诈类数据服务需要供应商具备个人征信持牌,当前市面上仅2家公司获批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分别是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和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2)数据稳定性要求。由于持牌机构短时间内响应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的数据服务需求势必会对合作支撑能力产生影响,进一步影响数据产物的稳定性,因此,同类型的数据需要两家数据进行相互替代,确保数据调用主源、备源可灵活切换,以应对数据产物供应不稳定情形,以最大程度保障全行业务的延续性、安全性、稳定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2.1供应商名称: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2.2供应商地址:北京(略)
叁、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略)
地
址:郑州(略)
(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董女士
联系(略)
(略)
地址:郑州(略)
电子(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