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绿色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公司
(有限合伙)
对于选聘法律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
标前
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宜宾绿色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濒诲辩耻辞;新能源基金&谤诲辩耻辞;)
工作安排,拟选聘第叁方机构
对新能源基金拟投资
宜宾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
项目概况
宜宾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
2023年
11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000(略),注册地址(略)宜宾(略)
72
栋,法定代表人
为(略)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截至目前,根据公开渠道查询,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持股
宜宾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持股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
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
宜宾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供与投资协议拟定及谈判的相关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担任项目法律顾问
。
叁、服务地点
杭州、温州、嘉兴、宜宾等地
(具体以我
方
确定的尽调计划为准)。
四、服务工期
完成现场尽调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
,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
五、服务质量
以宜宾绿色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验收合格为准
。
六、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
2名
(保证在
尽调
现场)。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八、报价文件组成
1.
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
2.报价函1份
(
详见
附件
1
)
,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
注:
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九、回函时间及地址
请于
2024年
11
月
27
日
1
7
:00之前将报价文件
以
笔顿贵格式保存的彩色
扫描件(文件命名为
&濒诲辩耻辞;法律尽调+公司名称&谤诲辩耻辞;)发送至
以下(略)(略)
。
十、其他说明
1.
本次
标前
询价仅为市场调查行为,
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
不作为定标依据。
2.对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各潜在投标人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略)
(略)
及(略)
(招采):
郭勇,
(略)
(略)
及(略)
(业务)
:
柏晶,
(略)
宜宾绿色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