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详见附件一。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采购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如有最高限价则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叁、所有报名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若投标单位违反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招标单位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予以执行。而投标单位则无权对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任何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要求。
四、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8:00至2024年12月2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五、递交投标要求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1:00(上午11:00收(略)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递交投标文件(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略)
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行政楼3楼317室招采办
业务咨询(略)
业务(略)
附件一:心脑血管疾病科研开发服务采购文件
附件二:线上报名流程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