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宁夏分公司对于宁夏汇丰物贸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转让处置的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1/25 14:2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中国信达宁夏分公司”)将于2024年
12
月
4
日10:00时至2024年
12
月
5
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络平台上(略)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本次拟处置的标的资产为
宁夏汇丰物贸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资产。
截止处置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债权本金余额为(略),利息(略)
,
代垫费用
24
.
72(略),
债权合计
6,350.19万(略)。(
利息以法院
(2019)宁01民初2988号民事
判决书
计算为准
,(略)
)。
抵押物:
绿地21商城颁区17号楼础3号1,025.16平方米商业房,土地使用权996.64平方米。绿地21商城颁区17号楼础4号783.62平方米商业房,土地使用权761.82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808.78平方米,土地面积1,758.46平方米。
保证人:
银川市龙丰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汇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宁夏招远贸易有限公司、刘玉平、李菊梅、刘玉安、王小风、刘丽、刘文、李晓娟、薛刚、刘阳,李菊凤。
特别说明: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
中国信达宁夏分公司对于宁夏汇丰物贸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转让处置的公告",